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中督闽信转〔2023〕25号-19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4:03:01 来源:贝博官方app下载地址

  (一)举报内容: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马墘村的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常年恶臭扰民,雨天猪粪便直接排入村内小溪。多次投诉无果。

  信访件反映的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马墘村,为闽侯县保留生猪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700米。2020年6月17日,该公司年出栏生猪4800头项目通过环评备案。该公司配有一套日解决能力60t的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配套的消纳地灌溉消纳,消纳地约540亩,种植林木、桃树、板栗等作物。污水处理工艺: 固液分离-厌氧消化-好氧处理-稳定塘(三级)-回灌,猪粪经固液分离-发酵-烘干-装袋后运往福州艾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轮中环督信转〔2017〕132号-62(受理编号:2599)2019年第二轮闽中督信转〔2019〕140号-35(受理编号:X2FJ0)历史查处情况如下:2017年4月28日因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被原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并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根据2017年6月29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畜禽养殖场项目只需填报登记表,该公司已进行了登记表备案,信访件已销号。2019年,闽侯县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强猪舍卫生清理力度,减少臭气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经督促,该公司已加强清理,臭气有所减少,但仍有少量臭气。信访件已销号。

  2023年11月26日、2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实地核查,该公司正常养殖经营,存栏生猪2000头左右,情况如下:

  (一)废水检查情况:日污水产生量约11t,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工作人员使用无人机对场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偷漏排、粪便直排的迹象。对该公司西北侧山涧排查,未发现污水迹象。福州市闽侯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废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该公司西北侧山涧的上、下游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相关的限值要求。

  (二)废气检查情况: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福建宏其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场界外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进行布点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场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符合相关的限值要求。(此次废气的监测报告尚未出具,现有的监测数据由主办单位向监测单位提前索取。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再将其作附件补充。)

  (三)固废检查情况:猪粪采取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后,运至发酵罐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供周边农户、种植户使用,未发现猪粪便直排小溪的情况。

  (四)近期投诉情况:经查询“12345”、“12369”投诉反馈平台,2022年1月份以来未收到关于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诉件。

  第一轮、第二轮重复举报原因是生猪养殖行业特性,确有臭味问题,在猪场日常养殖过程中猪舍、污水处理站、堆粪场、有机肥车间场、生猪转运等环节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异味,对旁边的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

  该公司在日常养殖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异味,对旁边的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

  该公司进一步调整猪饲料营养成分搭配,采用低氮饲料,从源头上减少恶臭气体产生的总量;在日常喂养中添加EM菌剂等有益微生物复合剂,降解NH3和H2S恶臭气体;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对猪产生的粪便及养殖场区进行卫生清理,确保场区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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